2026-03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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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报网北京12月16日电(李全胜撰文)编者按 :李全胜的文章对孙景业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。文章虽不长,李全但读之有味,胜孙商榷给人以在理论上的景业启迪。全文如下: 我学习了孙景业先生发表在上的消费《社会商品流通分配演变过程解析》的文章 ,有很多的李全启发 ,但有一个“消费能致富”的胜孙商榷理论观点是可以商榷的 。 消费到底能不能致富?景业我的回答很简单 ,消费根本不能致富 。消费道理如下: 一是李全消费和投资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行为,不能合二而一 。胜孙商榷从马克思经典著作《资本论》中我们可以看到 ,景业消费和投资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经济行为 。孙景业先生提出消费者可以分享企业投资所产生的利润 ,这一观点是不科学的。企业的利润从哪来?是从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中来的 。消费者购买了企业的产品,企业才能产生相应的利润,这利润虽然是消费者带来的 ,但消费者是不能在其中享受的。道理很简单,这利润是属于投资者的。所以 ,孙景业先生的观点是违背经济学所提示的基本规律的,在实践中也是根本行不通的 。 二是目前富饶“新消费致富模式”是混淆消费与投资两个不同概念的行为。在孙景业先生的指导下,大连富饶公司“创新”出一种“新消费致富模式” ,以消费者发展消费者的形式来“返利”给消费者 ,形成所谓“媒介分帐”的致富模式。我认为 ,这种“创新”实际上就是混淆消费与投资两个不同概念的行为。在他们的模式中,消费者实际是就是投资者,因为首先要自我消费才能享受“返利”的权益 ,如果再继续发展消费者,下面的消费者所产生的购买力也会让上面的推荐者享受“返利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