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全胜:与孙景业商榷 消费真的李全能致富吗 ?
时间:2011-12-16 05:09来源:作者:点击:次 直报网北京12月16日电(李全胜撰文)编者按 :李全胜的文章对孙景业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。文章虽不长 ,胜孙商榷但读之有味 ,景业给人以在理论上的消费启迪
直报网北京12月16日电(李全胜撰文)编者按:李全胜的文章对孙景业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。文章虽不长 ,李全但读之有味,胜孙商榷给人以在理论上的景业启迪。全文如下: 我学习了孙景业先生发表在上的消费《社会商品流通分配演变过程解析》的文章 ,有很多的李全启发,但有一个“消费能致富”的胜孙商榷理论观点是可以商榷的。 消费到底能不能致富 ?景业我的回答很简单,消费根本不能致富 。消费道理如下: 一是李全消费和投资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行为 ,不能合二而一 。胜孙商榷从马克思经典著作《资本论》中我们可以看到,景业消费和投资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经济行为。孙景业先生提出消费者可以分享企业投资所产生的利润,这一观点是不科学的 。企业的利润从哪来?是从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中来的。消费者购买了企业的产品,企业才能产生相应的利润 ,这利润虽然是消费者带来的 ,但消费者是不能在其中享受的 。道理很简单,这利润是属于投资者的。所以,孙景业先生的观点是违背经济学所提示的基本规律的,在实践中也是根本行不通的。 二是目前富饶“新消费致富模式”是混淆消费与投资两个不同概念的行为 。在孙景业先生的指导下,大连富饶公司“创新”出一种“新消费致富模式”,以消费者发展消费者的形式来“返利”给消费者 ,形成所谓“媒介分帐”的致富模式。我认为,这种“创新”实际上就是混淆消费与投资两个不同概念的行为 。在他们的模式中 ,消费者实际是就是投资者,因为首先要自我消费才能享受“返利”的权益,如果再继续发展消费者,下面的消费者所产生的购买力也会让上面的推荐者享受“返利” 。也就是说 ,谁要得到更多的“返利” ,就必须发展并形成一个消费网体,这个消费网体越大 ,那么得到的消费“返利”就越多。我们且不说这种做法有没有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,单就从理论上判断,就会发现消费与投资两种不同的概念已经混为一体了 ,出现了消费即投资、投资即消费的十分不正常的状况。所以,这一“新消费致富模式”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。 三、消费致富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“海市蜃楼” |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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