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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直报网北京4月25日】(人民网-观点频道)日前,货运国家网信办 、营管公安部 、每周商务部 、评直文化和旅游部 、播带国家税务总局、货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营管国家广电总局等七部门,联合发布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。这一《办法》的出台,将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,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。 网络直播营销,即直播带货 ,近年来发展迅速 ,在促进就业、扩大内需、提振经济等方面,发挥着积极作用。然而 ,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。比如:直播营销人员言行失范 ,利用未成年人直播牟利,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,虚假宣传和数据造假,假冒伪劣商品频现,消费者维权取证困难 ,等等 。此次《办法》的出台,有利于从制度层面解决好相关问题 。 明确主体,是规范发展的第一步。此前 ,人们对直播带货的认知,往往是较为笼统的 。谁直播?谁带货?谁运营?谁管理?一个行业要想成熟发展 ,需要有明确的主体指向和职业分工 。 《办法》将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发布者,细分为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,并明确年龄限制 。除此之外,进一步明确了直播营销行为8条红线,突出了直播间5个重点环节管理,对直播营销活动相关广告合规 、直播营销场所 、互动内容管理、商品服务供应商信息核验 、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、网络虚拟形象使用提出明确要求 。 这意味着,直播带货不再是简单的“播播播”“卖卖卖”,而应是符合条件的人 、以规范的言行 ,真实、准确、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。直播活动应该遵守法律法规,带货行为应该遵循公序良俗。 厘清责任 ,是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。责任明、界限清,才能知底线 ,知道什么可为、什么不可为,什么能说、什么不能说,什么能卖、什么不能卖。 《办法》针对各参与主体,进一步明确并压实了各方责任 。对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来说,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;对平台来说 ,制定直播营销商品和服务负面目录 ,认证并核验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 ,加强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管理、审核和实时巡查等;对监管部门来说,要建立健全线索移交 、信息共享、会商研判、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 ,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营销市场主体名单实施信息共享,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。 事实上,网络直播领域,从来不是“无责之土”“无主之地”,反而有越来越明确的权利与义务 、责任与职能。从《网络安全法》到《电子商务法》,从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到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 ,从《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到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(试行)》……纵览近年来与直播领域有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,无不说明 ,相关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。 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度护航 。划好“责任田”,做到守土有责 、守土负责,直播带货这朵花才能得到更好地呵护,也才能更好地绽放 。 (原标题:人民网评:谁直播带货?谁运营管理?终于明确了) 责任编辑 :蓝莓 【特别声明 :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,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,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 ,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,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,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,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将迅速处理 ,谢谢!】 解读新闻热点 、呈现敏感事件 、更多独家分析,尽在以下微信公号,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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