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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报网北京12月16日电(李全胜撰文)编者按:李全胜的文章对孙景业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
。文章虽不长,李全但读之有味,胜孙商榷给人以在理论上的景业启迪
。全文如下
: 我学习了孙景业先生发表在上的消费《社会商品流通分配演变过程解析》的文章
,有很多的李全启发,但有一个“消费能致富”的胜孙商榷理论观点是可以商榷的。 消费到底能不能致富?景业我的回答很简单,消费根本不能致富。消费道理如下: 一是李全消费和投资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行为 ,不能合二而一 。胜孙商榷从马克思经典著作《资本论》中我们可以看到,景业消费和投资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经济行为。孙景业先生提出消费者可以分享企业投资所产生的利润,这一观点是不科学的
。企业的利润从哪来
?是从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中来的
。消费者购买了企业的产品,企业才能产生相应的利润,这利润虽然是消费者带来的,但消费者是不能在其中享受的。道理很简单,这利润是属于投资者的 。所以 ,孙景业先生的观点是违背经济学所提示的基本规律的,在实践中也是根本行不通的。 二是目前富饶“新消费致富模式”是混淆消费与投资两个不同概念的行为 。在孙景业先生的指导下 ,大连富饶公司“创新”出一种“新消费致富模式”,以消费者发展消费者的形式来“返利”给消费者,形成所谓“媒介分帐”的致富模式
。我认为,这种“创新”实际上就是混淆消费与投资两个不同概念的行为 。在他们的模式中,消费者实际是就是投资者,因为首先要自我消费才能享受“返利”的权益
,如果再继续发展消费者
,下面的消费者所产生的购买力也会让上面的推荐者享受“返利” 。也就是说,谁要得到更多的“返利” |